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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

2021-09-23 11:43

  公积金贷款受理后,委贷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会按照公积金贷款审批标准和有关要求对申请人及家庭收入、债务、还款能力、贷款用途、房屋状况和价值、信用记录、风险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批。

  那么,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呢?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共同还款承诺人)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等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1、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

  2、近24个月内存在单张信用卡(单笔个人贷款)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3、近5年内因信用不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近3年内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

  5、列入杭州市失信“黑名单’3年内的。

  其中对信用卡逾期记录系因未缴纳年费所致,且无任何交易记录的,或因助学贷款所致的情形,申请人可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还款承诺书后,准予贷款。

  职工征信报告中有信用卡显示为冻结或呆账状态的,需职工解除冻结或消除呆账,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根据征信审查有关规定进行认定。